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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承诺

 


服务承诺

气象服务承诺:
1、决策气象服务做到领导满意。按“主动、及时、准确、科学、高效”的要求做好决策服务,为防灾减灾工作和社会、经济发展保驾护航。

2、公众气象服务做到群众满意。充分利用传统大众传播媒介和“12121”电话、移动通信短信息、互联网站等高技术手段,拓展信息传播渠道,把天气变化的最新信息及时通告全社会。

3、专业服务做到用户满意。要求要约须合理合法和互利,承诺应讲诚实重信用,履约过程热情周到,合约期满必征询用户意见。

4、依法适时发布气象资料公告,促进气象资源的全社会共享。

5、做好气象鉴证工作,保证气象数据客观公正。一般天气证明在工作时间内即时开具,天气灾害鉴定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,天气资料统计视工作量应在3-5个工作日内完成。如在上述时限内无法完成,必须主动向对方作出合理解释。
尽最大努力做到最好,要求:优质、高效、科学、准确、及时。

防雷服务承诺:
1、认真贯彻“预防为主,防治结合”的工作方针,严格按照国家及相关行业的防雷技术规范要求,确保防雷装置技术审查和检测质量的科学性、准确性和严肃性。

2、文明办事、热情服务、工作中要做到礼貌待人、态度和蔼、热情周到、有问必答,以便民、利民、为民为工作目的。

3、公开办事制度、办事程序,自觉接受群众监督。

4、提交资料齐备的,防雷装置初步设计审核4个工作日、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审核5个工作日、防雷装置竣工验收5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
5、雷电灾害事故调查,在接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,雷电灾害事故鉴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
6、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办事原则,树立优良行业作风,提供优质服务。

7、防雷人员保守客户提供的技术资料、图纸、数据等秘密,不随意外传或用于个人咨询及开发。

8防雷人员不得在服务对象单位兼职或进行可能有碍于公正性的活动,要秉公办事,不得以权谋私,如有违反者,将追究责任,严肃处理。

9、防雷人员如有违背承诺的,当事人可通过监督电话投诉。也可上门投诉或向上级有关部门投诉,经核查情况属实的,将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,并将处理结果在5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回复。

防雷安全减灾办公室服务电话:0757-22836970、22836971

防雷设施检测所服务电话:0757-22333036、22333087